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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证制度

2011-08-25 11:15:1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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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课证是学员本人进入教室听课、领取资料的唯一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无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教室听课。


  ·听课证仅限本人、本班次使用。如持听课证与本人或本班次不符,听课证没收。如发现私自转让听课证者,将取消其听课资格。所报班结束后,听课证自动失效。


  ·听课证上必须有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班的防伪印章,凡无印章或印章辨别不清的,该听课证视为无效,听课证涂改后亦无效。因保管不善导致听课证件损坏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代报还需持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连同损毁听课证一起,到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学院办公室办理听课证明。


  ·听课证丢失请立即凭本人有效证件挂失,否则责任自负。挂失证明不能作为优惠凭证,不能转退班,不能更名,不能领取免费资料。冒领挂失证明一经发现取消听课资格。


  ·报班即赠www.jingjia.org“备考e”充值卡,开课前退班者扣除充值卡中相应费用。


  ·开课以后一律不准退班,由于学员个人原因缺课的,学校一律不予补课。


  ·凭证再报名参加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班时可享受优惠。


  ·学员的个人财物请自行保管,丢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损坏学校设施,一律照价赔偿。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京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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