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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知识点串讲

2014-02-14 09:56:0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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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考察由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四大部分组成。其中教育学考察知识点繁多,重点难点较难把握,成为许多考生最头疼的一部分。本文有针对性地串联教育学重点难点进行辨析说明。方便考生备考。

  一、从概念说起

  本节首先需要理解的是两个大的概念:教育和教育学。其中教育又分为广义教育和狭义教育。首先应该理解的是教育是一种活动,而教育学只是一门学科。广义教育与狭义教育的区分在于广泛性,并不带有人类主观上的计划意图在里面。而狭义的教育,更多的体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具有特殊的场所和具体的计划。以下为具体概念内容。

  广义教育,泛指凡是能够增长人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人的认识能力,增强人的 体质,完善人的个性的一切活动。

  狭义教育,即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特定的教育场所,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以使他们的身心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的过程。(组织性、计划性、目的性,专业的师资和场地,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组织的规范)

  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的概念主要是针对教育这一类活动进行解释说明和划分,而教育学概念主要是在界定其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异和自身特点。

  二、教育的要素、形态、本质和基本规律

  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阐释教育学要成为一门科学所必要的规律和特点,这一部分的记忆可以联系科学发展的规律来记忆。教育要素要说是研究对象的问题,教育形态是教育实际存在形式的问题。教育本质揭示的是教育根本特质的问题。教育学要想成为科学必须具备自身特有的规律。这一方面的内容与其他学科的学习有共通性,可以从自身专业学科的学习方法进行横向迁移,不难理解。考试要考察到理解,因此要深入理解此部分。

  三、教育的产生与发展史

  教育的存在时间和人类一样长,而成为学科只有几百年。英国学者培根在《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1623)一文中,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出。之后相继出现了教育学中的重要典籍。包括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卢梭的《爱弥儿》、康德的《康德伦教育》、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等等,这些著作是教育学发展的里程碑,标志了学科发展的路线和方向。每一部著作都有独有的称号,例如《大教学论》是近代第一本系统的教育学著作,《普通教育学》被公认为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除此之外,教育学的发展轨迹也是这部分的重点。这些内容都是考试中常见的重要考点。

  四、教育学具体研究内容

  教育学具体研究内容里面主要包括了,教师、学生、教学活动、新课改等内容,这些内容是教育学中的难点,考察中重点倾向于对这部分知识的理解记忆。在课堂讲授中,是重点讲解和演练的知识点。

文章关键词: 教育 公共 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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