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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农信社备考:《公司法修正案》引发的考题答案纠正

2014-07-27 07:51:1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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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一直以来都是农信社考试中法律部分重点考察的一个部门法。2014年3月1日,新的《公司法修正案》正式实施。这次修正案的内容改动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颠覆性的。为了便于广大考生对这些变化有所了解,尤其是知晓因这些改动所造成的一些题目的答案发生的变化,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特此为大家进行介绍和讲解。

  一、《公司法修正案》的变化

  1.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相应题目的答案变化

  1.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万元。【2012云南·单选题】

  A.100 B.500 C.1000 D.2000

  【原答案】B

  【原解析】原《公司法》第81条第三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故答案选择B项。

  【现答案】无

  【现解析】新的《公司法修正案》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应达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故无答案。

  2. 甲、乙、丙、丁欲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 )【2011黑龙江·单选题】

  A. 100万元 B. 200万元 C. 300万元 D. 350万元

  【原答案】B

  【原解析】原《公司法》第81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故选B。

  【现答案】无

  【现解析】新的《公司法修正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即不再设置最低出资限额。故无答案。

  以上就是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对《公司法修正案》变化后一些题目答案变化的讲解,希望能够给广大复习考试的同学们带来。更多及相关课程请关注京佳教育相关网站。如果对该知识点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各位同学搜索张子华老师的新浪微博“@京佳子华”进行提问,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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