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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徐州市招聘医务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5-12-31 13:54:2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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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6年1月8日(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30-4:30,1月9日(周六)上午9:30-12:00。

  二、复审地点

  徐州市肿瘤医院放疗中心楼三楼会议室(徐州市环城路131号)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于资格复审现场到报考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进行终审确认。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与网上报名相同的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证及统一印制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需按岗位表提供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研究生学历须提供英语考试六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和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人员不需提供);

  6.招考岗位有户籍(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7.本市已就业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须在体检前提供;

  8、部分研究生学历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口腔临床医学等但实际具有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按岗位表要求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0.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或招聘单位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和招聘单位联系。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本科及以下岗位

  附件:资格复审研究生(副高)以上名单

文章关键词: 徐州市招聘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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