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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度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

2015-04-10 15:01:4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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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记者郭子源)记者今日获悉,银监会再度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行政审批权限,具体措施体现在五部行政许可规章中,现已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外,银监会还将建立统一的准入信息平台,届时,具体审批项目、流程、材料和批复意见都可即时上网公布、查看。

  具体来看,这五部行政许可规章分别为《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其中,前四部在既有办法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后一部则是此次针对信托公司单独起草。

  “监管职能总体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此次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属于事前监管,即准入环节,具体可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准入等方面。”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

  具体来看,通过五部行政许可规章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机构筹建延期和开业延期审批;机构降格和临时停业审批;机构由于变更名称、股权、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前置审批事项而引起的修改章程审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变更组织形式审批;信用卡章程审批;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审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机构内部平级调岗转任任职资格审批等。

  其中,取消机构筹建延期和开业延期审批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影响尤为明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于辉表示,受装修、验收、安全保卫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筹建延期、开业延期现象大量存在。“之前遇到这种情况需要等审批,取消审批后,无形中降低了机构的行政成本。”

  同时,通过五部行政许可规章,银监会还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

  对于五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银监会仅保留“涉及一级分行及分行级专营机构的重大机构事项”、“业务范围调整”、“总行及海外机构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三类审批,其余全部下放至当地银监局等属地监管机构。

  对于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仅保留“新设筹建、重组改制和终止”一类审批,其余全部下放至属地监管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多为区域性机构,和当地银监局关系更为直接,但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又是法人机构,按照原有规定需直接由银监会审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于辉说,原有审批流程需要先经当地银监局受理、初审,再报银监会审查、决定。

  “此次权力下放后,大量行政许可流程直接由当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希望通过重新划分监管事权,缩短行政许可链条,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

  据悉,为了保证规章修订后过渡平稳,银监会正在建设统一的准入信息平台,届时,具体审批项目、流程、材料和批复意见都可即时上网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同时,银监会还强调做好“后评估”工作,建立对派出机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情况的后评价机制。“虽然授权属地监管,下放了部分审批权限,但如果发现其没有尽到市场准入监管责任,银监会可以视情况约束或上收监管权力,并进行监管问责。”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郭子源

文章关键词: 银监会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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