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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检

2016-08-19 14:13:1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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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 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视力、血压等项目有疑义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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