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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戒力度

2018-08-28 15:39:3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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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稳赚不赔,100%本息担保”“逢考必过,最权威的英语培训机构”“全网最低价”“彻底根治,绝不反弹”“用过都说好”……这些广告你是否耳熟能详?对此是否动过心?

  近年来,尽管监管部门对广告发布有明确规定,但有的地方电视台、报刊或网络平台依然违规播放一些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如何才能彻底根治虚假广告?怎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

  【综合分析】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2017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7.2万亿元,同比增长32.2%。社会销售品零售总额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占比从2015年的10.8%上升到2017年的15%。互联网市场的巨大商机吸引了大量商家在网上投放广告。

  互联网广告相比传统广告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形式多样,二是互动性强,三是更加和个性化。据统计,2015年我国互联网广告经营额已超过2000亿元。

  然而充斥网络空间的各类广告良莠不齐。其中与百姓生活联系最密切、群众反响最强烈的就是虚假广告。具体而言,不法商贩通常会采取以下几招:首先是移花接木,图片与实物不符。比如有的网购面膜根本盖不全脸,有的植物种子根本不出苗,有的服装颜色与图片差异太大,等等。其次是无中生有,夸大宣传。有辽宁大连海产有限公司在网上宣传其销售的“美味研”牌海带菜“具有降血脂、降血糖等多种生物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有陕西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产品广告中提到“选出预期目标涨幅不低于20%个股,综合选股成功率高达83.21%”,利用虚假数据误导消费者投资。这些虚假宣传花样频出,已经成为老百姓眼中的社会公害。

  针对虚假违法广告这一社会公害,国家相关部门已开始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部署今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

  通过重拳出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5万余件、罚没金额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和292.7%;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罚没金额1.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2%和17.0%。

  【相关问题】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力度不够,监管问责不力。1、立法滞后,专门针对治理虚假广告的法律制度缺失。2、虚假广告违法成本低,获利却很高。3、动态监测体制不完善。4、互联网平台监管不到位。5、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缺失,审查监管机制不健全。6、相关监管理念和技术相对落后。7、对群众投诉举报不重视。8、普法水平依然不够,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比如自媒体,对于法规的理解与认识远远不够。

  二是自媒体平台广告审查不严。1、互联网渠道广、传播快,成本低,让很多广告商愿意去投放广告。2、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举报标志隐藏太深,举程太复杂。3、互联网平台审核系统不够完善,发现难、核实难、监管难。

  三是消费者维权意识差。1、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信息鉴别能力差,盲目跟从广告宣传。2、消费者甄别真实信息能力有待。3、消费者维权意识差,即使受到侵害,大部分都选择忍气吞声。4、媒体对于公众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

  四是广告方被利益驱使。1、部分广告经营者职业道德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薄。2、从业门槛低,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制度缺失。3、专业广告人才缺乏,人才层次不合理,教育投入薄弱。4、广告商为了片面追求产品曝光率和低成本高收益,一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夸大宣传。

  【相关对策】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法律,加强监管。1、完善立法,在广告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建立更为严格的互联网广告许可制度,加大对广告的审核力度。2、对从事虚假广告、发布者的处罚标准。增加违法违规的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力。3、加大市场监管部门动态监测,建立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及时发现网上虚假违法广告。4、加大对广告刊播平台的监管,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接入的服务商。严厉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5、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公安、网信等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形成“组合拳”,形成多部门联防共治的格局。6、注重技术手段的进步,发挥专业团队、技术协作等在监管中的作用。7、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保持对严重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8、相关部门应加强广告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自媒体了解、掌握自身法律义务和责任,加强自我审查。

  二是自媒体平台当好内容把关人。1、在参与广告分成的情况下,严格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认真审核广告内容;在未参与广告经营活动、仅提供信息服务时,也要承担起平台责任,及时依法制止、删除虚假违法广告,充分将人工审核与技术审核相结合。2、加大对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放社会举报入口,方便群众及时举报。3、支持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辨认违法虚假广告人工智能系统,在技术上取得新突破,用以对抗虚假产品评论、评分,打击水军、刷单等行为。

  三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1、消费者应学会识别虚假广告的典型特征,尽量选择实体店购物。2、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理智清醒的消费行为。3、消费者要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虚假广告或受到侵害要及时举报。4、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虚假广告的危害,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四是广告平台要切实履行责任义务。1、法律意识,加强整个行业的自律与自治。2、用人门槛,做好资质审查工作。3、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自觉避免用潜台词误导消费者。4、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加强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处置。5、建立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共享、包含传统媒体广告和户外广告监测在内的综合平台。

  【权威论述】

  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 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通过产品监管实现对虚假广告宣传的“逆向监管”。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采取“管产品堵广告”的办法,加强源头治理,对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厂家实行跟踪监督,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从重处理,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列入诚信评定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互联网领域虚假广告的形式多样,比如信息流广告将信息和广告混在一起,甚至不用标记为广告;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自媒体领域不用审核就能发,是虚假广告的高发地。而农村的广告宣传多是以传单、促销或集市等方式,消费者被骗后一般无法找到责任承担主体。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高频金句】

  1、多管齐下,补齐监管短板、释放治理效能、落实平台责任、加强健康普及,消费者才会远离虚假广告的危害,更加快乐、舒心、健康地生活。

  2、虚假广告的伎俩不难识破,为什么却有不少人上当受骗?我们常说“不看广告看疗效”,但经过电视广告等大众传播的演绎,一些人误将广告特效当成产品疗效。

  3、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广告语,实则隐含着难以启齿的“潜台词”。

  4、对虚假广告不能姑息,必须下狠手整治。管就要管到没有死角,罚就要罚得违法者肉痛。没有硬招实招,“吃得放心”就是一句空话。

  5、与虚假广告相似,这种低成本、诱导式的营销广告,同样是名实不符、挂羊头卖狗肉。即使短期内人潮涌动,但终将因缺乏信任导致用户流失。

  【案例拓展】

  美国

  主管广告的权威和核心部门是联邦贸易委员会,其治理虚假广告有两个特点:

  一是虚假广告界定范围广泛而明确,规定凡是“广告的表述或由于未透露有关信息而给理智的消费者造成错误印象的,这种错误印象又关系到所宣传的产品、服务实质性特点的”,均属于虚假广告,这就意味着所有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承诺都属于虚假广告,比如媒体上常见的“永葆青春”、“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等;此外,所有的广告商在发布广告之前,必须经过实验或科学研究、调查,具有合理凭据,不能空口无凭。

  二是对虚假广告处罚力度大,一旦联邦贸易委员会判定某一广告为虚假广告,有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可以要求广告商马上停止发布,并责令其发布更正广告,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要求更正广告连续播出1年以上,费用自负;如果广告商继续播出该虚假广告,每播出1次罚款1万美元,同时,联邦贸易委员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情节严重的,广告商将面临巨额经济赔偿,甚至是牢狱之灾。

  智利

  智利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更重要的是,民众的法律意识很强,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同时,也非常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智利消费者法对广告和虚假广告有着明确的定义。该法律规定,如果某种产品的成分及其比例、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质保方式等不符合广告内容,其广告都属于虚假广告。此外,广告中的用语和表达方式都必须明确,且内容是可以被证实的。例如,使用“质量有保证”这类用语,必须说明在何种条件下质量有保证。

  智利国家消费者服务局规定,广告必须达到合法、真实、可证实的要求。如果广告中使用了“市场价格最低”之类的用语,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就会被认定为虚假广告,而诸如“两天内瘦身”之类的广告语也被认为是在欺骗消费者。更有意思的是,在房地产广告中,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宣传材料和图片中有绿地、球场、游泳池等设施,但实际上却没有,消费者有权以宣传材料为依据向开发商“讨回绿地”,无论正式合同上是否有相关内容。

  智利消费者法规定,如果有谁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了虚假广告,广告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对消费者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被处以6万美元的罚款。消费者有权将虚假广告告上法庭,法庭有权终止虚假广告的传播,而且可以要求做广告者自掏腰包发布“纠正广告”以“消除不良影响”。

  【相关范文】

  综合施治,清除互联网虚假广告

  清除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既要击碎欺骗者发财的迷梦,遏制愈演愈烈的趋势;又要净化互联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对于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这一社会公害,国家相关部门重拳出击。据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罚没金额近1.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2%和17.0%。力度不断加大,意味着违法虚假广告这一网上“毒瘤”,将得到持续治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量商家选择在网上投放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形式多样、互动性强,投放也更加和个性化。但与此同时,充斥网络空间的各类广告良莠不齐,违法虚假广告也混迹其中。有的网购商品名不副实,实物与照片差别太大;有的无中生有、夸大宣传;还有的内容低俗媚俗,甚至存在封建迷信内容……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30件典型案例,让人看到整治花样翻新的违法虚假广告,需要“新病新治”“长病长治”。

  违法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背后是某些不良商家、发布平台的逐利冲动,呼唤着监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由于互联网渠道广、传播快,违法虚假广告套路深、花样多,普遍存在发现难、核实难、证据固化难和监管难等问题。特别是新型自媒体平台的出现,更容易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从传播到监管的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纰漏,违法虚假广告就可能换上“新马甲”继续传播,骗取人们的信任和金钱。时时堵住漏洞、处处严格监管,才能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决互联网时代的新问题,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治理手段。面对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传统的突击整治、消费者投诉、相关单位自纠自查等方式难有长效,需将立法、行政和执法三条途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一方面,完善立法,在广告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建立更为严格的互联网广告许可制度;另一方面,充分运用行政和执法手段,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与此同时,有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公安、网信等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形成“组合拳”。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重点打击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正体现了综合施治的治理思路。

  清除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既要击碎欺骗者发财的迷梦,遏制愈演愈烈的趋势;又要净化互联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其中的关键之一,就是引导广大互联网平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重点监督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充分将人工审核与技术审核相结合,及时清除对公众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同时,支持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辨认违法虚假广告人工智能系统,在技术上取得新突破,用以对抗虚假产品评论、评分,打击水军、刷单等行为。

  一个风清气正、诚实信用的互联网环境,将使每个网民受益。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企业创新干事热情,引导广大消费者辨别能力,加大违法者处罚力度,我们就能让互联网空间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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