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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595人公告

2018-05-28 09:30: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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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8〕4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8〕4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2.省教育厅推荐到我县的2018年“硕师计划”毕业生1名(见附表1),指标含在我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往届本科、专科、中专(含中职)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

  2.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以上1、2类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纳雍县户籍生源或具有纳雍县一年以上常住户籍的考生(即2017年4月30日及以前户籍迁入纳雍县的考生)。

  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纳雍县未转正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事业人员及“驻村扶贫特岗”、“计生特岗”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501名(初中352名、小学149名);县“特岗计划” (即幼儿园教师)指标94名(见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市、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特岗计划”)。“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29-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5月31日下午18:00截止)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特岗报名点——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深圳路交汇处[招商花园旁],市内可乘坐15路公交车),在纳雍县所设报名窗口现场审核报名,“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申请表(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只需申请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5)已婚人员须提供《纳雍县2018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见附表4)。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县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届时市教育局通过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方案。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6日。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医院、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的体检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我县特岗计划类别、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2018年6月8日中午前通过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人员名单,获录取人员于6月9日上午8:30到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深圳路交汇处[招商花园旁],市内可乘坐15路公交车)内纳雍县所设签约点签约。具体要求见届时公布的签约方案。

  如签约后出现空缺岗位,则按我县特岗计划类别、学科在已体检合格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相应人员不足时,按照考生第二志愿及“服从”意愿,开展市内县区间调剂,经市内调剂仍存在缺额的,在报考相应县区且面试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未体检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不足的,在省的协调下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纳雍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毕业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要求提交(除教师资格证书外)的所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毕业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师计划”毕业生除外),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我县将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上报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同时在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2018年6月26日-6月27日,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深圳路交汇处[招商花园旁],市内可乘坐15路公交车)内纳雍县所设窗口进行现场审核,每天上午8:30—下午18:00,6月27日下午18:00截止。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申请表(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只需申请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5)已婚人员须提供《纳雍县2018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见附表4)。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毕节市政府所在地城区相关学校,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公布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点查看市教育局发布在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的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3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毕节教育云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有关通知和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市教育局届时通过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方案所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供复审材料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相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可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云或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

  5.体检

  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招聘数1:1.5的比例,以我县特岗类别、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医院、时间、要求见届时市教育局在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体检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按我县特岗类别、学段、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纳雍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签约时间、地点见届时市教育局在毕节教育云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签约通知。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空缺岗位按规定补录。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8月1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我县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于8月29日前完成,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按县教育局要求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并在8月中旬通过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和毕节教育云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安排到录取学校报到,在纳雍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考试过程中(含笔试、面试)不遵守考场规定,违反纪律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市及我县特岗招聘信息主要通过毕节教育云(http://bjjy.gov.cn/)和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账号(bjsjsfzzx8224396)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收索“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或“bjsjsfzzx8224396”,加关注,收到相关信息,也可随时关注毕节教育云网站,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王老师18685056356 何老师17685308117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毕节教育云:0857-8221677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 8229479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3536723

  七、保障政策及管理考核

  (一)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人事、工资等关系接转工作。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

  (二)取得2018年“硕师计划”毕业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聘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我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录取后,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五)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特岗教师的户口须迁到工作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个人档案必须在8月20日前提交县教育局人事管理办公室。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九、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点击下载

  1.2018年贵州省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纳雍县)

  2.2018年纳雍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含硕师计划)

  3.201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2018年纳雍县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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