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8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院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有关招录检察院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的有效成绩和报考职位类别,按照拟录用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本次招录考试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详见附后的《招录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体检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汇总表》。
二、体检时间和乘车地点、乘车方式:上述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请于
乘车时,请考生务必按照《招录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体检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汇总表》中 “体检乘坐车号”所确定的车号依次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三、报考法警职位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检: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要求应书面提出,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体检前请考生戒酒。体检当天早上不能进食,体检时要空腹。
附:《招录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体检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汇总表》.xls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