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3年陕西社区考试热点之——社区基本业务常识3

2013-09-30 10:28:28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1.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哪些专业素质?

  社区工作者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法和技巧两个方面。在专业知识方面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生物学、法学、个案工作方法、群体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社会调查方法等。

  2.杜区社保干事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上级社保工作的有关规定;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在本街道居住;有的组织协调与文字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和操作微机。

  3.招聘社区社保干事的主要程序?

  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社区成立社保干事招聘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和社区居民代表9-11人组成,其中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委员会干部不得超过招聘委员会成员总数的各三分之一。社区社保干事采取票决制方式,由招聘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到会,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通过方可聘用。聘期三年,享受社区委员会干部待遇。日常归社区委员会管理,业务受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

  4.政府对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范围有哪些?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范围包括专职从事社区工作、享受政府补贴的社区委员会成员、社区党务工作者及社保干事。

  5.政府对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年限是多少?

  政府对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补助年限为15年,基本医疗保险最低补助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6.政府给予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1)从事社区工作为首次就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

  (2)从事社区工作之前,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视同缴费年)但不满法定最低参保年限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社区工作之后未缴纳基本保险费用并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从事社区工作之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满法定最低参保年限的。 86.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其保险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

  政府负责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费用,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列支。保险费由社区工作者本人缴纳,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据由区、县(市)民政局会同本地财政部门负责核销。

  7.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工作者按规定年限缴足保险费用,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退休条件,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从批准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8.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社区工作者符合退休条件,缴纳医疗保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按上年社平工资的10%补齐到最低缴费所需医疗保险费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9.社区工作者参加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计算的?

  (1)基本养老保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其中,由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12%予以补助,纳入社会统筹调剂金;个人按社会平均工资8%缴纳,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基本医疗保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缴纳。其中,由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的8%比例补助,个人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比例缴纳。

  (3)社区工作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大额补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其中,政府承担48元,个人承担48元。

  10.什么情况下政府不再给予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1)从事社区工作为首次就业并始终从事社区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

  (2)在原单位已参加城镇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足到最低缴费年限的;

  (3)已在原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且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4)因落选、罢免、解聘等原因离开社区工作岗位的;

  (5)其他不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

  11.哪个部门负责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

  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调工作,由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

文章关键词: 2013年 陕西 社区考试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