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7年9月27日湖南永州事业单位面试真题

2018-05-10 17:35:5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京佳教育 王冰 

 2017年9月27日湖南永州事业单位面试真题

  一、现在国家推行网络发帖要“网络后台实名制”,有人认为这样可以加强自律。也有人认为这样危害我们的言论自由权,你怎么看?

  【王冰解析】

  互联网的虚拟隐蔽性给管理出了很大的“难题”,不良信息的泛滥,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互联网实名制的推行,便于对不良信息发布者追责,也可以对网民产生责任约束,有利于形成更加理性的舆论环境。所以,正如题目中所说,实名制能程度加强网民自律。

  对于有人说实名制危害言论自由权,我有两点看法:

  第一,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必须以遵守“七条底线”为前提,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在这“七条底线”之上享有充分言论自由。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利,否则就会出现权利的滥用,比如过去网上发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就导致无理宣泄、人身攻击、网络谣言等网络乱象越演愈烈,让一些网民有话不敢说,实际上这才是严重侵害了网民的言论自由权。所以公民应该对言论自由权的行使有个正确理性的认识。

  第二,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技术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可能会因个人信息泄漏而导致说真话的网民被攻击,这样就会引发网络监督意见的流失和监督热情的降温,可以说,个人信息保护是否能落地,尤其是能否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到网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

  对于如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第一,加大处罚力度,包括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我国最新法律对泄漏个人信息的定罪还是很严格的,普通人泄漏50条即可定罪,互联网公司的工作人员泄露25条即可入罪。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依法定罪处罚。“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网络犯罪案件的侦办技能和审判技能,办案效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泄漏个人信息以及攻击实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惩,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

  第二,鉴于互联网公司内部员工盗取信息倒卖案件高发,我认为应该把个人信息的管理权收归政府管理,互联网公司只有在获得政府许可时才可以进行追溯,以避免出现个人信息滥用。

  比如,从技术上看,匿名认证或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即用户在腾讯或百度上都可以有自己的唯一标识,但腾讯或百度无法得知这个唯一标识所对应的用户是谁,他们仅仅能区分出哪些言论是由同一用户提交,却并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真实身份则由国家相关单位维护和保管,并完成真实身份和匿名身份的一一对应,既做到了追溯身份和言行,又解决了互联网公司自我监管的难题。期待不久,在相关部门推动下,这项技术可以早日为广大用户所用。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