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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

2021-10-08 14:19:4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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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日前印发,并于9月1日起实施。此次问责办法明确的问责内容,主要包括六类情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二是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三是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六是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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