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

2017-04-18 18:07:42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办案助理: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用工单位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7年4月25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fzbmscr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的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改派落档等手续。

  四、待遇

  工资3000-4000元,交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上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者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招聘过程中或被聘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附件: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关键词: 济南市 工作人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