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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5-08-19 09:51: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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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遴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榕江

  成 员:杜 荣、龙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杜荣同志兼任,宋邦启、谢飞、葛永洁为成员。

  为保证遴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成立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由龙醒同志任监督小组组长,刘舸、邱滨为成员。

  二、遴选职位

  遴选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六盘水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六盘水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2名(管理岗位)。

  三、遴选范围

  六盘水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热爱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选调及考录到乡镇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8月)。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未经本单位及主管人事、组织部门同意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要求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遴选人员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办公楼三楼307室(六盘水动物园向西2000米左右。联系电话:8206037、8205298、8206104)。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通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若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之比达不到3:1,则相应缩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计划。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与拟遴选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以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为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法精确到百分位)。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拟试用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廉及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五)试用。体检合格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到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试用3个月。

  (六)调动。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遴选资格。

  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监督电话:8206686。

  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盘水市群众工作中心 六盘水市信访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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