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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总工会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09-11 09:52:1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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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总工会决定市教育工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教育工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要求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有财务从业资格证书。

  5.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1.发布信息。2015年9月11日前,通过《衢州日报》、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工会网(网址:www.qzzgh.org)、衢州市公文交换阅办系统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市总工会组宣部,联系人:王忠霞,联系电话:3026029,15805708800。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组织推荐需加盖单位印章。报名需带材料:《衢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衢州工会网上下载填写完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公务员工作时间证明及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市总工会根据报考者填写的《衢州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衢州市人事劳动大楼415办公室(荷三路231号)领取。

  选调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

  5.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总工会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6.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总工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他情形的。

  7.组织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总工会党组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组监督下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8.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管理权限办理调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衢州市教育工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衢州市总工会

  2015年9月9日

文章关键词: 衢州市总工会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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