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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新化县公选26人公告

2016-05-09 17:07:0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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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决定从全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选拔范围:全县乡镇、国有林场、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主任、大学生村官。

  (二)选拔数量:选拔计划数为26名,具体选拔名额如下:

  1.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5名(根据比选结果,分别从15个乡镇(场、区、办)产生)。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8名(根据比选结果,分别从8个乡镇(场、区、办)产生)。

  3.大学生村官3名(根据比选结果,分别从3个乡镇(场、区、办)产生)。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三类人员”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基本资格。具有事业编制,在乡镇、国有林场、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工作5年以上,现任乡镇、国有林场、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和群众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以任命文件为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包括2013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群众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所在群众工作办公室近三年有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5.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社区)事务管理混乱的。

  6.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7.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9.受到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10.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类人员”的任职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可适当放宽年龄、任职时间限制,但年龄最多不超过46岁,任现职时间不少于2年。

  三、程序和方式

  由乡镇(场、区、办)党(工)委推荐,全县统一组织选配,按照调研摸底、组织推荐、公开比选、体检、研究审批、公示、备案审核等步骤进行。

  (一)调研摸底。县委组织部对符合基本资格的“三类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分析研判,合理确定“三类人员”选拔比例。向各乡镇、国有林场、办事处和社会事务管理处发出关于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

  (二)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到所在乡镇(场、区、办)党(工)委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表彰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由乡镇(场、区、办)党(工)委全程负责审查把关(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党(工)委书记必须签字,并对本乡镇(场、区、办)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负责)。乡镇(场、区、办)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参加全县比选的“三类人员”名单,汇总后于5月9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并在本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开比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50%。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环节中如有分数并列情形的,研究确定。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初定5月14日,如变更另行通知。采取公文筐测验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拟选拔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最多取3人,依顺次分别选取45人、24人、9人进入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最多取2人,依顺次分别选取30人、16人、6人进入考察。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同时,充分征求纪委监察机关和综治、卫生计生、信访、经管等部门意见。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官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乡镇(场、区、办)最多取1人,依顺次分别选取15人、8人、3人进入体检。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体检名单。体检依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研究审批。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三类人员”提名人选初步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提名人选。人选岗位的安排由县委统筹考虑,统一调配。

  (六)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经核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七)备案审核。县委组织部将提名人选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公务员管理办备案审核。对经选举当选的“三类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择优选配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成立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海强同志任组长,刘岚平、王汪同志任副组长,李旭伟、李笃成、伍朝阳、唐希佐、邹一、曹运乙、龚朝晖、杨荣、陈光辉、吴春松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王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希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0738-323872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场、区、办)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肃纪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严整治拉票贿选等行为。参与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在选拔工作中,发现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注重宣传,严格程序。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重大意义。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各乡镇(场、区、办)党(工)委对报考人员要严格把关,突出人员素质,切实把干得好的干部推选出来。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点击下载

  1.新化县“三类人员”报名汇总表

  2.新化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

  新化县委组织部

文章关键词: 湖南省新化县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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