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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选调工作人员7人公告

2017-08-21 16:16:1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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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检察机关工作力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编制缺口情况,龙城区检察院决定面向龙城区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务员3名(其中1名为财务人员,性别不限,另外2名为文秘工作人员,限男性),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男性2名,另外2名性别不限),以上共选调7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镇、街工作人员,工勤身份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年龄须为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报名公务员岗位的,近两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财务人员要求报读的是会计类专业,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有会计从业资格,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及各类办公软件。另外2名公务员要求中文类、汉语与文秘类或新闻类专业,且有两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事业编制人员不限专业,中文类、汉语与文秘类或新闻类专业优先。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执行力强。

  6、身体健康。

  7、录用后须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龙城区检察院政治处,电话3888022。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通知面试。

  6、考察:参照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8、录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本院负责办理调转手续。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O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文章关键词: 朝阳市 龙城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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