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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11 09:52:2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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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除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温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相关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满3年以上即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15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不含试用期);

  (5)身体、心理健康。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填写《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从业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至以下邮箱:fuer_szw@126.com。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行政综合部负责通知应聘对象提交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公开选调考试通知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的人数不足1:3的,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商市人力社保局后确定是否降低报考比例或取消公开选调计划。

  (二)选调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以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入。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温州市妇女儿童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市妇联”微信、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职称、专业获奖等次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拔对象,在温州市妇女儿童网(www.3861.org.cn)和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wzfe.qsng.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选调手续。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行政综合部负责解释。地址:温州市望江西路126号 联系电话:0577-28915521 28915522。

  2017年10月9日

  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关键词: 温州市 活动中心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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