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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通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9-28 10:12:0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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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认定机构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依据《吉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通化市教育局负责通化地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县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首先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网上报名,网报结束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一)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日—10月20日

  (二)网报流程:

  1.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界面右上角“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2.确认点选择:选择“通化市教育局”确认点。

  3.核对所填申请信息(身份证号和姓名务必以身份证上信息为准),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注册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这些资料是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以及打印申报材料的重要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如实填写。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通化市政府5楼教育局人事科(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在其中一份封面的右下角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几点说明

  1.申请人根据现场确认工作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地点进行确认,未到或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通化教育信息网信息动态。

  咨询电话:0435-3275722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通化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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