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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通知

2017-09-13 10:08:3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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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7】2号)和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沈阳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9月18-22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网上申报工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网时间为准)。报名网址: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查询、政策咨询、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syn.gov.cn/jszg/(沈阳教育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认定范围:此次认定的人员为沈阳户籍,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参加辽宁省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即省考合格人员。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证书上有注明。

  2.网上报名时间:9月18——22日

  3.现场确认时间:9月28-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4.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市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和平区民族南街61巷-1,温州城东门南走50米左右)

  5.现场确认所需资料,均用A4纸打印,若多页请正反面打印。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材料均提供一份(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到地点进行现场申报方可进行下一步测试,否则将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和认定):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沈阳教育网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上的信息无法说明你是沈阳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二门课程考试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3年6月以后考取的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以上)

  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实践的证明材料,即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沈阳教育网下载);

  ⑧与网上申报相同版面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

  6.申报材料合格的考生到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体检表现场领取。

  7.能力测试试题公布和能力测试(说课)时间、地点请关注沈阳教育网(http://www.syn.gov.cn/jszg/)的通知。

  8.请申请人关注沈阳教育网(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唯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程序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咨询电话:024-22891680

  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文章关键词: 沈阳市 教师资格 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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