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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村(居)社区工作人员招聘25人公告

2015-09-22 12:48:1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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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精神,促进亭林镇社区发展,鼓励优秀青年投身农村(居民区)建设事业,切实加强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各村居干部队伍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居委会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2、常住户口在亭林镇行政区域内(包括因高考等原因户口迁出的人员,原户口所在相关村、居民区以及配偶所在相关村、居民区的人员);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社工证的优先考虑录用。

  二、招聘职数

  总职数25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村(居)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及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照片到亭林镇党群工作办公室报名。报名表可在www.tinglin.gov.cn 下载。

  报名地点:金山区亭林镇华亭路25号四楼党群办。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57232951、57230981。

  填写报名表必须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筛选

  根据选拔条件,对投递的人员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基本符合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组织考察、政审、健康体检和学历认证等,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在www.tinglin.gov.cn 上公布名单。

  四、基本待遇

  一经录用,由各村(居)委会和被录用者签订村(居)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村(居)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3500元,具有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3800元)。参照村(居)干部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金山区亭林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亭林镇2015年村(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金山区亭林镇村(居)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亭林镇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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