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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黄埔区第三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6人公告

2015-12-18 17:14:3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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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社区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9条街道共招聘3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A、B两类职位:

  1. A类职位共14名,面向社会招聘;

  2. B类职位共22名,面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招聘。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广州市户籍;

  (三)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含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七)报考B类职位,需目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且满1年以上(2014年12月17日前在广州开发区、原黄埔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12月27日(星期天);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到(mzj417@hp.gov.cn)邮箱报名。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

  (4)毕业证书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签名确认,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4.领取准考证

  区招考办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4-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到黄埔区民政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9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page]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是社区建设方面。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复习书目。

  笔试成绩按职位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招聘职位数分别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

  Y=3X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B类职位(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的,还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原件等材料。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总成绩半年有效,半年内如有录用人员辞职,可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分配

  根据街道招聘人数和职位类别,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拟聘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有关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5年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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