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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2016年2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指导地方按照教育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出台相关落实文件。
【政策理论】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重要意义】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对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就业矛盾,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备受社会关注。目前,市场上技能劳动者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但一些农民工缺乏技能而就业难、返乡难;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化日益加剧,农户兼业化、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但新型的经营主体因没有经过科学系统的技能培训,存在着不懂技术、不善经营的问题。通过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创新,使农民整体技能水平得到,从而实现财富增值。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证我国粮食长期安全的重要途径。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使得我国粮食质量和产量不高,减产现象严重。而我国农业发展中面临粮食需求不断增加,农业成本上升,农业用地,农业灌溉以及农业生产等资源型约束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系统培养农民现代经营理念,能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使规模化经营和专业技术有效结合,实现社会和生态效益共同发展,以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持续有效供给。
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农村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和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对农民的各项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有序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工程,可以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形成,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化发展,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问题阐述】
1.农业产业细分较多,培训与实际不匹配
农业产业包括种植、林业、畜牧业以及农机等多个类别,其细分岗位较为多样复杂,在农民培训过程中,无法对某一个具体的类型进行合理的划分;而培训不具有针对性,难以与实际生产和未来发展紧密结合,培训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实现就业的目标难以达成。
2.培养主体和教学模式较为单一
农民的教育培训中,基层农广校是主要载体;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及学生占比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人才需求;民办职业院校大量职教资源闲置、浪费,作用没有得到体现。“课堂讲授、基地实训、理论考核、结业发证”是目前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广泛采用的模式,组织形式单一;教学过程中片面强调专业课的学习,部分培训教师知识结构老化现象严重;实训基地大多为农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少有农民田间学校,实训效果较差;对农民而言,由于存在时间和季节性的限制,培训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极大影响培训效果和质量。
3.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教学设施基础薄弱
大多数农广校无独立办公场所、教学仪器设备简陋;职业院校经费存在大量缺口,办学条件参差不齐,专业实训基地缺乏,办学水平不高。农民受文化知识基础、家庭经济状况和年龄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远远不够,而培训补助费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农民参与培训意愿不强。
4.后期发展政策缺乏,培训成果转化效率低
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目前着重的是培育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有关职业农民优惠扶持政策较少且受益范围窄;大多数农民对职业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意识到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不愿参与长期培训、更不情愿参加考核考试,有的对培训的新技能、新方法不能长期贯彻;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考核认定机制,培训成果难以实现转化。
【对策措施】
1.开展摸底调研,进行培训
开展农业产业摸底调研,分析农业产业发展趋势,合理估算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确立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宗旨;按照就业、区域不同对培训对象进行分类,将具有产业基础和具有强烈发展愿望与潜力的骨干农民作为生产经营型培育对象,将农业企业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作为专业技能型培育对象,将村级动物防疫员、机械操作人员等作为专业服务型培育对象;分产业分对象建档入库,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基础。
2.形成多元化培养主体,创新多样化培养模式
聚合优势资源,形成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教学主体;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试行多种人才培养模式,科研院所与农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机构要紧密协作,形成“科研成果、实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一条龙式工作模式,农民教育培训针对性、时效性;以技术、经营、市场营销等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化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创新适合当地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包括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农技推广面对面等培训模式;鼓励农民以“半农半读”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积极采取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教育。
3.保障财政投入,强化设施基础
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将职业农民培训经费纳入预算,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民教育培训领域,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企业、单位、个人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保障,建立与职能任务和办学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办学队伍,加大学校硬件建设力度,改善办学基础条件;给予培训期间适当的务工补贴,农民参与培训积极性。
4.提供发展扶持政策,建立考核认定机制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技能培训、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整合涉农项目,引导各级各类农业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产业促进职业农民队伍壮大的相互融合的良性发展模式;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从知识和收入两个纬度出发,通过逐级推荐上报、 评审、考试考核、资格审定等程序认定职业农民级别,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经认定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可优先享受优惠服务;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配套政策,形成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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