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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文化名城保护

2014-04-11 15:24:3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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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历史格局;文物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口疏解;文物腾退;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热点材料】

  1.公布历史文化名城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城市面貌发生着巨大变化,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像其他城市一样,正面临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造。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许多地方忽略了对城市历史及文脉的保护,或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导致相当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已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主要体现在,一是一些古城的历史格局被破坏。二是许多历史保护区被挤占。三是由于解放以来一些地方未对保护区进行定期的全面维护,使得历史街区内的人口密度过大,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居住条件差。四是不注意对文物古迹周围历史环境的保护。五是拆毁了一些尚未列入保护等级的遗迹。六是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

  2.北京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保护工作层次,2010年底,完成了《北京市“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编制,在挖掘文化内涵、强化内容外延、促进实施保障上,都提出了创新的方法和途径。北京的名城保护思想经历了三个转变,其一是从文物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挂牌四合院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文化遗产等共同保护,其二是逐步从历史文化保护区扩展到旧城整体保护,其三是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延伸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也随之不断加强。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共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支出资金约180亿元,其中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约70亿元,市级财政约50亿元,区政府约60亿元,主要用于旧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房屋修缮、“煤改电”工程、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逐步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 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朝着“点、片、线、面”保护体系方向逐步迈进。同时,北京积极探索定向安置房对接、货币合理补偿、收购房屋进行置换等多种途径,增加对旧城居民的吸引力,推进旧城人口疏解。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探索,在总结危改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北京的旧城改造与更新彻底放弃了开发主导的危改思路,逐渐走上以“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试点先行”的修缮危旧房屋、疏解旧城人口、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相结合的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的有机更新之路。

  3.最近,广州市规划局就民间金融街和东园两地块规划调整所涉及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进行公示:两个区域的临街骑楼都将获得重点保护,有关单位还将设置集中的旧建筑保护区。消息一出,不少关心广州骑楼命运的人士松了一口气:规划出马,给力!这是广州文物保护经历多重劫难和实践摸索后得出的结论。广州是2000年岭南文化和广东华侨文化的中心,更是近代民主革命的策源地,文物不少,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也是鳞次栉比。过去,文物保护主要靠一部法律,即国家文物保护法和省市延伸下来的规章、条例、办法等。实践证明,力度远远不够。痛定思痛后,广州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出台处罚更为严厉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另一方面着手收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特别是编制《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对接,形成了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三叉戟”。

  【考点预测】

  一、归纳概括

  结合材料,概括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5分)

  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楚。不超过150字。

  【参考解析】

  一些古城的历史格局被破坏。

  2.许多历史保护区被挤占。

  3.由于解放以来一些地方未对保护区进行定期的全面维护,使得历史街区内的人口密度过大,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居住条件差。

  4.不注意对文物古迹周围历史环境的保护。

  5.拆毁了一些尚未列入保护等级的遗迹。

  6.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

  二、综合分析

  给定材料中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走过的历程,谈谈其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体思路的启示。(10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100字。

  【参考解析】

  1.保护层次,拓宽保护领域,加强保护力度。

  2.确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向“点、片、线、面”保护体系方向迈进。

  3.科学推进旧城人口疏解、文物保护修缮与腾退。

  4.坚持名城保护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实现旧城有机更新。

  三、解决问题

  结合材料,联系实际,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谈谈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举措。(15分)

  要求:条理清晰、行文流畅,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参考解析】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教育,强化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

  完善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细则和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规划。

  3.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及法规的全面落实。

  4.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5.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门管理机构,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原则得到全面贯彻与实施。

  四、应用写作

  A市是一座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古城,但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很多历史古迹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假设你是A市政府工作人员,请草拟一份《关于将A市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报告》的内容要点。(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用语得体,通俗易懂;

  (3)不超过400字。

  【参考解析】

  关于将A市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报告

  我市是一座历史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的古城,但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很多历史古迹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破坏严重。

  将我市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能使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不仅能使一些破坏严重的历史古迹得到修缮,也能使一些面临旧城改造的历史文物免于劫难。

  我市位于我省地理中心地带,将我市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不仅有效保护了历史文化资源,还能使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全面开发,将我市打造成为一座旅游城市,从而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为全面保护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我市将全面统筹、科学规划。首先,完善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细则和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规划。其次,成立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管理机构,确保保护政策的全面贯彻与实施。最后,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全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范文鉴赏】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必须强化历史文化意识,必须建构体制规范约束,必须完善法律惩罚制度,才能克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危机,才能走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困境。别让历史文化名城在我们的手中沦落与颓败,应该将我们祖宗的历史文化传承下去。

  目前,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已达到116座。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不少城市将建设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提上议事日程,在开掘与利用旅游资源中,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与发展处于相当兴盛的状况。

  但如果我们细细梳理,就会发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却处于一种困境中。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张文彬曾经说:“近20年来,不少城市追求大规模的建筑群,导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而这种单一面貌的文化正在吞噬以历史城镇、街区、古老建筑为标志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拆除、迁移文物古迹,使之成为孤立的陈列品;不进行必要的考古发掘,导致永久性的损失……”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有历史价值文化内蕴的古城镇、老街区、旧建筑等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城市在大规模建设过程中,盲目改建扩建,导致有些具有文化底蕴的历史遗产被拆除,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传统遭到破坏。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盲目 “贪大求洋”,成为中国城市建设中的一种误区。文化名城的历史街区、古老建筑,常常成为缺乏文化意识历史精神的城市规划建设的障碍,甚至认为这些残破的城镇、街区、建筑有碍于城市的发展规划。在城市的改建复建中,往往形成了城市建设难以恢复的败笔,甚至出现将真文物拆除建造假文物的境况。

  诸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遭到破坏,不仅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古城古镇难以得到保护,甚至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普遍存在着历史文化名城的危机与困境。如何摆脱危机走出困境?

  有学者指出:古城保护要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在实施中具体做到五“不”: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充分尊重历史,尊重自然,不以牺牲环境、牺牲文化遗存、牺牲百姓和后代利益为代价。实施保护整治时尽量不做 “减法”,对历史街区富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梳理,在街区保护修缮时全部登记并予以保留,以保留不同时期留下的历史痕迹,保持古城历史的完整性。这是颇有见地的。

  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应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教育,不仅应该在学校里进行此方面的教育,更应该在政府部门推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教育,学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强化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

  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中,我们缺乏体制的规范与约束,往往缺乏“群言堂”而成为“一言堂”,既缺乏前期周密的调查,又缺少 科学的论证。虽然也有专业设计师设计,但是往往也是体现领导意图,以至于使一些重大的城市改造建设规划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在谈到古城镇保护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翟宝辉认为:政府在古城镇保护中,责任重大,古城古镇的保护必须做到“政府组织、 领衔、社会参与”,同时要对这件事关文化传承的大事做到“重新认识、科学评价、民主决策”,最后通过“产业创新”实现“双赢多赢”。

  在国外的古城文物保护中,政府与 往往组成有关的管理机构,任何与此相关的举动必须经过该机构的决议。法国巴黎大区文物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大区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委员会、大区遗产清查管理委员会、大区考古保护管理委员会、人种学顾问管理部门和博物馆顾问管理部门,分别对有关的对象进行管理与保护。英国由英国国家遗产委员会、英国建筑学会等法定监督咨询机构,负责文化遗产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日本政府机构中有常设的咨询机构,提供此方面的技术与监督。韩国设立了文化财委员会,是独立的咨询审议顾问机构。虽然,我们某些城市也有类似的管理机构,但是往往成为无所作为的摆设,关于古城改造新城建设的重大规划与决策没有一言九鼎的作用。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改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危机与困境的根本,任何破坏历史遗迹文化古城的作为,无论是个人肇事,还是领导责任,都应该有具体的法律条款予以惩处,而是不简单化地用罚款、行政处理替代法律惩处。国外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历程中,制定与修改相关的法律成为保护的重要规范与依据:日本的 《文化财保护法》,法国的 《保护历史古迹法》、《景观保护法》、 《历史街区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美国的 《国家历史文物保护法》、 《考古资源保护法》、 《美国原住民墓藏保护与归还法》、 《遗产合作伙伴法 (草案)》等,都对于历史文化的保护起到了法律作用。美国量刑委员会于2002年11月生效的 “文化遗产犯罪量刑准则”,有关文化遗产犯罪的法律在量刑比普通的财产犯罪大约高出25%刑期。

  在外国有关文化遗产案件的判定过程中,以往的案例往往成为案件判定的依据和参照,这使破坏文化遗产的案件法律惩处切实而具体。中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但在确定有关肇事者破坏的程度与有关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中,还要进一步使法律的惩处具体化、量刑准确性,真正剔除行政的干扰,使责任到人惩处合理,强化法律的完善性和威慑力。[page]

  【名言妙语】

  1.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列宁

  2.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唐太宗

  3.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格梅

  4.岁月失语,唯石能言。——贺兰山岩画博物馆石刻

  5.文化遗产是绵延数千年的文脉,在弘扬城市特色、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人的幸福指数,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也是发展生产力。——江苏省文物局局长,龚良。

  6.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文化的‘DNA’。——作家,冯骥才

  【政策精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

  历史保护区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环境,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变迁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可能保持原有的地方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在总体上要达到完美,只能是相对的,即通过基调的主导作用去体现风貌的相对和谐性或倾向性。这种体现主要反映在历史风貌保护的不同层次上。

  重点保护层次

  指那些最能显示历史文化环境个性特征的历史街衢、地段或风貌小分区,如:①北京天安门广场、景山前街、屯溪老街、上海外滩和南京东路;②北京以故宫为核心的皇城区、什刹海历史文化风景区、东交民巷使馆历史区、南京夫子庙秦淮河区;③苏州郊区的同里、周庄江南水乡古镇;④潮州、韩城、平遥的老城区;⑤安阳殷墟遗址,等等。

  一般保护层次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凡是老城的历史分区,往往同时存在历史环境保护、旧城改建、新建筑建设的矛盾与统一问题。因此, 保护规划、强调基调的作用至为关键。

  历史分区的借景层次

  这是保护规划应当特别重视的边缘景观和外延景观如何烘托呼应、协调一气的一个重要层次。例如保护好北京故宫的文物环境,使之尽善尽美,就不能仅仅满足于独善其身,而要同时“巧于因借”四周的边缘外景,连成一气,统一规划。北京什刹海历史文化风景区的完美,同样离不开它的东西南北外围的借景。景宜借,而不宜夺。“巧于因借”带来的溢于境外和来自境外的协调美、呼应美,可以产生良性循环的效果。相反夺景造成的格格不入,必是一种恶性的后果。至于外延景观,主要指的是某些扼有重要部位的远处借景,比如自城市中心向外引伸的城市中轴线、次轴线、中心主干道,或城市滨江大道、林荫大道、绿带等由建筑形成的夹景、对景或远景,这是保护规划中关于“视线通廊”景观风貌、协调呼应、分清主从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主要内容有建筑高度控制的分布、整顿历史保护区的环境和防止“破坏性建设”。风貌分区规划的建筑高度分布,是“分而治之”的一项特别重要规定。高层建筑宜建在新区,不宜建在历史分区。这是因为历史分区的基本历史格局,都是以水平方向为基础而发展成熟的。保护这种水平格局的历史文化价值,禁止在历史名城老城新建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很多国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共同经验。

  历史保护区多属老城区,布局存在不同程度的杂乱。保护规划必须把这个问题纳入,以便着手短期或长期的整顿改造。这项整顿改造既是为了加强历史风貌的保护,又是改善老城区建设文明城市所必需。

  “破坏性建设”是指规划失控,乱选址、乱建设,造成文物、风景或历史保护地段的布局失去秩序,破坏协调。它是城市环境风貌的一大公害,对于历史保护区尤其严重。即使在新建风貌分区,“破坏性建设”也足以使新环境丑化。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规,按批准的城市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建设。

文章关键词: 名城 范文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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