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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4年武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就是其中之一,评选孝子惩戒不孝者。另外,武汉街头的公益广告也将传播孝道名篇名句,宣传孝道文化。然而,孝道“红黑榜”并非武汉首创,仅在今年,陕西宝鸡、广东顺德等城市都推出过类似提议,而广东惠州、安徽合肥甚至出台了“列入榜上黑名单者不能当公务员”等规定。
用法律的规定或政府的举措来约束道德并不少见,如2013年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条文、某地实行公交车上必须让座,否则不许乘车等诸多做法。我们不禁要思考,用法律约束道德究竟能否起到作用?具体的实施标准又是怎样呢?
【京佳分析】
古人讲究“百善孝为先”,“孝”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它不会因为封建社会的坍塌而失去价值与意义,也不会因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而失去必要性。相反,在我国这样一个老年人居多的老龄社会中,留守老人越来越多,空巢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来为老年人提供保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上的广大家庭的支撑,因而家族内的孝道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京佳教育魏梓琳老师认为,从某些角度来讲,武汉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评选孝子惩戒不孝者有着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它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孝道观念,宣传孝道文化,在全体社会成员当中形成一种扬善抑恶的社会风气。
孝道调整的不仅仅是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关系,更是一种社会关系。一个奉行孝道观念的家庭不仅会为老人提供精心的照顾和心灵的愉悦,更会使整个家庭和谐稳定、互相温暖。而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如果每个家庭稳定和谐了,整个社会也就能够达到和谐。现实社会中,有个别不孝子女不善待甚至虐待老人,导致老人衣食无着,不得不求助街道、社区,甚至与子女对薄公堂,然后街道、社区和法院不得不动用各种力量和资源去调解、去裁决,这不仅对老人、对家庭是一种伤害,实际上也是对社会的一种伤害,是社会一种无谓的“内耗”。
弘扬孝道观念无疑是正确的,但政府以行政力量介入道德领域却值得商榷。因为道德本来就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存在于公众的舆论中,政府建立孝道红黑榜,那么评价孝顺与否的标准又该怎么制定呢?在社会公众的整体评价中,客观上并不具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一个人被一些人认为对老人很孝顺,在另外一些人眼中可能感觉很一般,孝顺的尺度和标准因人而异,在每一个人心中也不是完全一样的。对于不孝顺,或许我们可以列出一些行为明显属于这个范畴,如不给父母提供基本的吃穿、常年不看望父母、虐待父母等,但对于“孝顺”恐怕很难指出哪些行为属于孝顺的范畴,对于这个标准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终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孝顺与否,如何将他人列为“红黑榜”才能让人信服和客观公正,或许这就是此举遭人诟病的地方。
孝由心生,一个人孝还是不孝,外人很难做到一目了然。现代社会对孝顺并未形成明确的定义,更是缺乏所谓的标准,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孝道“红黑榜”恐怕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因此,我们要鼓励人们弘扬孝道,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从制度建设的角度为人们提供尽孝的渠道,如给与民众探亲假、探亲补贴等,以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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