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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招录5872名公务员考试科目

2015-02-03 12:10:1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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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报名入口】【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名要求】【报考指南】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 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三)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相关事项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文章关键词: 江苏 考试科目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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