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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检验检疫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2-12 16:03:1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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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renshichu@zhciq.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珠海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如:张三确认参加珠海检验检疫局分支机构文秘宣传工作科员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26日前传真至0756-3354555或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zhciq.gov.cn。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待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提供),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报到时间:2015年3月7日(星期六)下午13:00-16:00,面试资格审查。

  3.报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44号珠海检验检疫局人事处520室。

  4.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3月8日(星期日)至3月10日(星期二)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签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44号珠海检验检疫局大楼内。

  6.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内无递补人员,见附件)。

  7.成绩公布:当日完成面试的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下午16:30到我局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公告栏查看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后登陆国家公务员局的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果出现2人同时达到当场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3.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并且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 体检定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8:30进行。

  温馨提示:体检前12小时禁食,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做剧烈运动。

  5. 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以后环节放弃资格的,则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食宿、交通自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联系人:杨晓斌、吴宇

  电  话:0756-3219040、3354555(传真)

  附件:1. 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2. 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3.面试人员名单(点击下载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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