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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惠州惠阳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015-07-22 14:20:1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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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惠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惠市教继〔2015〕36号要求,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9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惠阳户籍(或人事档案已挂靠惠阳区人才交流中心)。认定对象包括:

  1、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2、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依照《教师法》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三、报名及确认办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2015年9月30日17时,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栏)。

  2、现场确认及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9日(不含节假日)。申报认定人员须携带认定材料、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卡到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缴费。

  惠阳区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人事股(惠阳淡水金惠大道3号)。咨询电话:3826331    联系人:黄老师

  大亚湾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B606。咨询电话:5562637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

  附件.zip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

  2、2015年惠州市惠阳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3、惠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指引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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