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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148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2015-01-08 09:23:2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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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本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常熟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年龄均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6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五)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需在报名时将签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九)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5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文章关键词: 常熟市 报考条件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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