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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少年宫事业发展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事档案须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存放)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在京内或京外缴纳社会保险。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要求。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方法如下:25岁及以下指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7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市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报名程序如下:
根据应聘岗位,填写《北京市少年宫2023年应聘人员报名表》电子表格(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以“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命名(例如:6+体育教学部体育教师2+姓名+手机号),保存为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bjssng_zp@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5月3日24:00前收到回复邮件即为报名成功。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投递材料,逾期无效。
特别提示:报名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报名成功后填报信息不可修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少年宫对照《报名表》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5月6日10:00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确认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放弃笔试,且不进行补考。具体回复时间和方式将在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五)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初审通过”人员确认参加笔试后,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另行通知。
本次笔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社会人员
(1)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2)本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2.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
(2)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视同具有教师资格。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岗位能力测试
少年宫将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共同构成,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
(九)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将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80%。
(十)体检及考察
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总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拟聘人选
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十二)需要说明的情况
调入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信息,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务必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材料报送、信息查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接收、报送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京市少年宫对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非京生源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人员:人事部张老师
咨询电话:010-87558904
附件:
北京市少年宫
2023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21_3063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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