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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9人公告(第二次)

2023-09-11 14:07:2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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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是集质量与标准化科研、应用和服务于一体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直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职数共9个(点击查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共性条件和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1.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协作和开拓精神;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7)良好的中、英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大学英语6级分数425分/合格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或旧托福成绩550分或新托福成绩80分以上。其中“国际标准化专务”“助理编辑”岗位外语要求,见岗位条件;

  (8)工作年限以缴纳社保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9)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10)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

  (1)被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资格审查(至少包括初审、阶段审查和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院对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下一程序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见附件,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本、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招退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电子版;

  (5)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6)所著文章、作品、新媒体推送等电子版;

  (7)其他相关材料(如学校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电子版。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同时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止。

  (二)初审

  1.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未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初审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语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2.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笔试的平均分数。

  4.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阶段审查程序。

  (四)阶段审查

  1.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原件材料参加,配合开展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阶段审查。

  2.必要时,院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3.阶段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相加计算总成绩。

  3.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进入体检程序。

  (六)身体检查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报告为准。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七)考察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资格审查的复审。

  2.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公示程序。

  (八)其他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和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报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045967

  监督电话:021-54046289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6:30

  附件:应聘岗位申请表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911/t0035_1418235.html

文章关键词: 上海 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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