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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招聘公告

2015-11-11 13:54:3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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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坐落于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直属分院,医院按照三甲医院建设和管理,是盘锦市政府与盛京医院合作的重点项目,是盘锦市、大洼县、盘山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单位。现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体检中心、内镜诊治中心等临床医疗科室。

  盛京医院派驻内科全科系高级职称 长期在院出诊,为百姓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医疗服务;盛京医院长期派驻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高级 在院坐诊、查房、手术,同时开通预约手术和疑难病患者转诊盛京医院就医绿色通道。辽东湾分院秉承盛京医院的核心价值观,践行盛京医院的管理模式,共享盛京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社局同意,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的数量和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015招聘岗位目录》。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勇于创业;

  3、具有拟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招聘岗位目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末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表格发送到:sjzp@sj-hospital.org,表格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例如:“医疗岗位+张盛”。

  2、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当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时,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并在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应聘者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报名押金100元,应聘者前来参加考核时押金返还。

  缴费方式:

  a.现场缴费: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综合楼3楼财务部;

  b.汇款缴费:户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资金支出专户,账号:288264257283,开户行: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辽滨支行,汇款备注说明:姓名+身份证号,如:“张盛210102198808086688”。

  采用汇款缴费方式的应聘者务必按要求填写汇款备注说明,以确认缴费者的姓名,未按要求填写汇款备注说明导致无法确认缴费者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盛京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已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盘锦市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综合楼3楼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应聘者不具备招聘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医师资格和执业证)及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聘任表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给应聘者,复印件留存。

  具体审核时间和安排将在盛京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盛京医院网站上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等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二)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盛京医院网站和盘锦市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医疗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通过医院考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医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薪资均参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招聘工作在盘锦市纪委监察局、盘锦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招聘咨询电话:

  手机:18942796615

  座机:96615-1-80028#

  拨号方式:拨号:96615

  语音提示:直拨分机号,请拨1

  输入分机号,以#号键结束:80028#

  注:96615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统一呼叫平台。

附件1:2015年招聘岗位目录

附件2: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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