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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11-03 15:46: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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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眼科:主任医师 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等相关业务。

  2、招聘条件

  2.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博士学历或学位,眼科学专业;

  2.3主任医师职称;

  2.4 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优先;

  2.5 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医、教、研能力全面发展。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rsk1520@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本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 箱:rsk1520@163.com

  联系电话:663015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72

  监督电话:66301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文章关键词: 上海市 工作人员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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