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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黄骅市人民医院选聘19人公告

2015-03-13 16:38:1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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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市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开选聘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其中:

  护理学专业10名;

  临床医学专业5名;

  精神医学(心理学)专业1名;

  麻醉学专业1名;

  中医学专业1名;

  病理学专业1名。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选聘范围为省、内外医学院校,学历要求为:

  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但须在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心理学)、麻醉学、中医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专业专升本学历除外。

  病理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4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护理学岗位人员限黄骅市辖区户籍,截止2015年3月13日(含)前迁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①2015年3月14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市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②2015年3月14日-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发送报名表、简历和报名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报名。③2015年3月14日,由选聘工作小组负责,赴承德医学院参加双选会组织集中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17—5335125,邮箱:hhsyyrsk@163.com。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6)护理专业人员提供户口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page]  (二)考察考核

  调阅应聘者档案及相关资料,与所在高校(单位)相关人员座谈或函调,查看学校学生综合测评,了解应聘者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业务技能,分值50。一本学历加3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低于35分合格分数线的、专业学业成绩挂科3科(含)以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选聘计划职位数与考察考核合格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察考核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察考核成绩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规定内容(测试人文交流能力、基础专业知识技能,包括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交流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根据考察考核进展情况另行确定时间、地点,由 组进行现场评议,面试分值50。面试评委全部委托外地中介机构或全部聘请外地 。

  (四)确定拟聘人选

  总成绩为考察考核与面试成绩合计。根据各职位选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方案,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现有学历(限医学专业)从高到低和有无岗位所需资格证书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方案。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复审体检

  由选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其中,学业成绩查看学生档案),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

  (六)聘用公示。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及有关规则依次递补。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1、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由医院负责工资保险待遇。

  2、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监督

  1、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考察面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335311(市人社局)。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rsj.jov.cn)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hs120.com)及承德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北方学院、河北联合大学等省内重点医学院校网站同时发布,在《黄骅报》发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工作新的信息将随时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335311(人社局),0317-5335125(市医院)。

文章关键词: 河北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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