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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西青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公告

2015-04-03 12:20:0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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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天津市西青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快天津市西青医院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及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5日至1997年4月15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在天津医科大学和河北医科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5年4月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

  设立天津医科大学和河北医科大学2个考点。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青区卫生局和西青医院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分别在天津医科大学和河北医科大学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1)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6:00;

  (2)河北医科大学:2015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

  招聘小组根据在天津医科大学招聘的情况(以签订就业协议书为准),在河北医科大学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天津医科大学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河北医科大学的招聘。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页/户籍卡,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由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考察人员。

  五、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验证、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对考生出具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验证结果合格的,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60418

  监督电话:022-27943295、022-27392297

  附件:2015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在天津医科大学和河北医科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局

  天津市西青医院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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