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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余市全省统一招聘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2015-07-06 15:32: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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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新余市2015年全省统一招聘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公布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调剂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市直1、高新区2、分宜县3)

  二、资格审查时间

  (一)市直学校(含市逸夫小学)

  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高新区学校

  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分宜县学校

  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一)市直学校(含市逸夫小学)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暨阳学校(新余市北湖东路698号),咨询电话:0790-6435568;

  (二)高新区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高新区第一小学(龙潭洲路中段),咨询电话:0790-6860569;

  (三)分宜县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教体局人事股(分宜县府前路,县政府一楼),咨询电话:0790-5882207。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二张;

  2.本人亲笔签名的《2015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2015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格式见附件4);

  4.未就业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已在江西省内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且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已就业的由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证明。

  5.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证明(见附件5)。

  (以上2、3、4、5类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三套,并按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同意报考证明或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婚育证明的顺序装订。)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取得资格审查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可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规则如下:

  1.已入闱调剂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

  2.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见附件6),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3.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缺额,不再继续递补。

  4.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

  5.对无人可递补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近期新余人社局网、新余教育城域网公告。面试公告也将在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面试入闱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社局、市(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市(县、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环节后,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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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余市市直学校2015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入闱及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2.新余市高新区2015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入闱及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3.新余市分宜县2015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入闱及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模板)

  5.婚育计生证明格式

  6.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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