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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1-21 10:04:4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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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规定,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6:00,地点:苏宿园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

  二、参加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流程

  (一)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考生持所有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见《简章》、《岗位简介表》要求) 进行复审。依据《简章》、《岗位简介表》等对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规定和资格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所有复印件材料留存。

  未按要求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等。

  五、资格复审纪律和责任

  资格复审将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因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缺乏工作责任心等导致资格复审结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

  根据《简章》规定,为避免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特规定递补考生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 25 日(星期一)中午12:00。

  七、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将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在市考试鉴定中心举行。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附件.xls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宿迁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0日

文章关键词: 苏州外国语学校 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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