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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26 14:27:0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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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金华市接待服务中心是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

  金华市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身体健康。

  2. 资格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30日)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其中,县(市、区)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干部需具有2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 学历专业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市、区)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担任领导职务的,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至3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3日-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政府主楼225室)。报名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 邮寄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杨丹,联系电话:0579-82469416。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证件核对。

  3. 报名确认:报名日期截止后,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8倍的取消选调计划。

  五、选调程序

  1. 考试。考试由面试、笔试和考察三部分组成,面试占45%、笔试占45%、考察占10%。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以上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以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确定考察对象。由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3. 体检。根据考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4. 公示。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对新提拔为副科级的干部,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入手续。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解释。

  附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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