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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考面试热点:加强对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保护

2015-01-14 10:04:0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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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依法治网”、“互联网立法”成为四中全会之后的延伸热词。也极易成为公务员考试的宠儿。关于这类问题涉及考点非常多,形式也可多样化。例如“互联网时代,给我们带来更多便利,但同时各种问题频发,危害公民利益,你怎么看”等等。

  首先看一下近两年我国个人信息泄露已经到了什么程度。2013年10月,如家、汉庭等大批酒店的开房记录被第三方存储,并且因为漏洞而泄露。2014年3月,携程网大量用户资料被泄露,一时间人人担心起自己的私人信息:“不会被放在网上吧?”2014年10月13号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八人倒卖公民信息的案件,泄露信息的是乌鲁木齐市两家通讯公司的内部员工,通话清单以及短信记录,以每个三百元左右把这些信息倒卖给个人,在警方周密地调查下,一条倒卖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从2010年5月到2013年9月社会人员曾某等四人未经工商注册各自成立公司,承接婚姻调查,寻人定位,开展债务清收和欠款追讨的业务,并通过朋友方某、冯某找到了在通讯公司上班的吴某和汤某,有时只需付出很少的报酬甚至是一顿饭,就可以轻易地获取他人信息。经法院审理吴某等八人行为均构成犯罪,前两个被告人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后六个被告人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1、形成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

  2、内外勾结,许多非法出售信息源头都在内部。大量非法出售信息源头都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

  3、与诈骗犯等下游犯罪相互交织,危害巨大。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4、作案具有很强隐蔽性,极易销毁证据。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网络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经常变换身份,交易成功后立即销毁作案证据。

  网络安全立法存有三大软肋:

  第一,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网络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大,且在制定的规章中,纵向的统筹法律和横向的有机协调还不够。

  第二,我国网络法律结构单一,难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和日益严重的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保护实践的依据多为保护条例或管理办法,缺少系统规范网络行为的基本法律,缺少具体取舍性条款,难以适应技术发展和越来越多的网络问题。

  第三,在我国现行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中,有的条款无法与传统的法律规则相协调。

  第四,我们还没有建立起对各种网络事件的应对机制,很多法律法规在可操作性上也存在问题。

  网络身份管理需要法律,作为政府要出台法律进行引导,加快对电子商务相关应用,保证我国公民身份安全,我们需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文章关键词: 热点 国考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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