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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支持,多地已经落实:公务员们,2019年你领加班费了吗

2020-01-08 18:42: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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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大学毕业,我成为了一名县直单位的公务员,在同学们羡慕声中开始了我的体制内生活。上班之前,我对这公务员这份工作充满了很多美好的期望,觉得自己即将开启工作轻松、收入体面、充满成就感的职业生涯,但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打败。

  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但公务员加班是个普遍现象。

  很多人将公务员称为“铁饭碗”、“闲职”,享受“稳定”“旱涝保收”的优待,却不知“白加黑”“5+2”才是大多数公务员的真实写照,朝九晚五只是少数岗位、少数人群的奢望。

  我的第一次加班是在参加工作后的第二个月,为了完成一次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因为办公室环境嘈杂,加上经验不足,整整加班了三个晚上和一个周末才得以完成。最长的一次加班记录是连续两个月的晚上、周末加班,审核了近5万份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材料。

  近几年,因为扶贫、拆迁、维稳以及应付各种检查,基层的公务员加班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今年国庆,约个公务员朋友吃个便饭,硬是七天都没约出来,因为他整个假期都在忙着整备扶贫的迎检材料。

  人民日报曾刊文批评机关单位经常加班的现象,称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并列出它的三个坏处。一是造成工作混乱无序,致使边际效应递减。二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很高,既伤害个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家庭和睦。三是加班干出来的活,废品次品多,质量难以保证。加班是质量难以保证的低效低质劳动。

  话虽如此,但这种现象在较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

  2010年,大学毕业,我成为了一名县直单位的公务员,在同学们羡慕声中开始了我的体制内生活。上班之前,我对这公务员这份工作充满了很多美好的期望,觉得自己即将开启工作轻松、收入体面、充满成就感的职业生涯,但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打败。

  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但公务员加班是个普遍现象。

  很多人将公务员称为“铁饭碗”、“闲职”,享受“稳定”“旱涝保收”的优待,却不知“白加黑”“5+2”才是大多数公务员的真实写照,朝九晚五只是少数岗位、少数人群的奢望。

  我的第一次加班是在参加工作后的第二个月,为了完成一次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因为办公室环境嘈杂,加上经验不足,整整加班了三个晚上和一个周末才得以完成。最长的一次加班记录是连续两个月的晚上、周末加班,审核了近5万份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材料。

  近几年,因为扶贫、拆迁、维稳以及应付各种检查,基层的公务员加班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今年国庆,约个公务员朋友吃个便饭,硬是七天都没约出来,因为他整个假期都在忙着整备扶贫的迎检材料。

  人民日报曾刊文批评机关单位经常加班的现象,称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并列出它的三个坏处。一是造成工作混乱无序,致使边际效应递减。二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很高,既伤害个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家庭和睦。三是加班干出来的活,废品次品多,质量难以保证。加班是质量难以保证的低效低质劳动。

  话虽如此,但这种现象在较长的时期内仍将持续。

  《劳动法》规定加班可领取加班费,但不适用于公务员。

  1995年起,国务院下发《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劳动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劳动法》对加班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的这些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原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因此,机关单位并不能依据《劳动法》给予加班的公务员发放加班费,很多公务员调侃自己是不受《劳动法》管辖的一群人,无偿加班成为体制内的一种常态。

  新《公务员法》给出解决方案,公务员加班发放补助首次“有法可依”。

公务员法支持,多地已经落实

  对于公务员加班,修订之前的《公务员法》,其实早有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补休。可是,这个法律规定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种情况:假如一名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但因为工作特别忙,根本没有办法实现补休的情况下,该如何解决?法律明确说明不能补休的情况下可以发放补助。因此,以前公务员就经常面临加班不能补休,也不能领取补助的尴尬局面。

  不过这种尴尬的局面在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发生了变化。新《公务员法》终于作出规定: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给公务员加班给出了解决方案,公务员领取加班补助首次“有法可依”。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公务员法》已经规定公务员加班可以给补助了。那么,是不是我只要加班了就可以领加班补助呢?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实际上,按照新《公务员法》的表述,应该把补休作为优先的解决方案。在没有办法实现补休的前提下,才考虑补助这个解决方案。因此,公务员加班之后并不能直接申请补助。除非确有证据证明:加班之外,没有时间补休,才能发放补助。

  多地已经落实,你还在无偿加班吗?

  虽然新《公务员法》已实施半年,但体制内的小伙伴期望的是加班补助尽快发放到位。值得高兴的是,多地已经落实到位。

  湖北十堰、鄂州、孝感、荆州等地下发了《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市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值班),可以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加班(值班)误餐报销上限标准为每餐40元、30元不等。

  以下这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

  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

  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2019,已近尾声,体制内的小伙伴,你那里的加班补助落实了吗?是否还在无偿加班呢?

  1995年起,国务院下发《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劳动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劳动法》对加班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的这些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原劳动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因此,机关单位并不能依据《劳动法》给予加班的公务员发放加班费,很多公务员调侃自己是不受《劳动法》管辖的一群人,无偿加班成为体制内的一种常态。

  新《公务员法》给出解决方案,公务员加班发放补助首次“有法可依”。

  对于公务员加班,修订之前的《公务员法》,其实早有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补休。可是,这个法律规定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种情况:假如一名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但因为工作特别忙,根本没有办法实现补休的情况下,该如何解决?法律明确说明不能补休的情况下可以发放补助。因此,以前公务员就经常面临加班不能补休,也不能领取补助的尴尬局面。

  不过这种尴尬的局面在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发生了变化。新《公务员法》终于作出规定: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给公务员加班给出了解决方案,公务员领取加班补助首次“有法可依”。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公务员法》已经规定公务员加班可以给补助了。那么,是不是我只要加班了就可以领加班补助呢?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实际上,按照新《公务员法》的表述,应该把补休作为优先的解决方案。在没有办法实现补休的前提下,才考虑补助这个解决方案。因此,公务员加班之后并不能直接申请补助。除非确有证据证明:加班之外,没有时间补休,才能发放补助。

  多地已经落实,你还在无偿加班吗?

  虽然新《公务员法》已实施半年,但体制内的小伙伴期望的是加班补助尽快发放到位。值得高兴的是,多地已经落实到位。

  湖北十堰、鄂州、孝感、荆州等地下发了《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市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值班),可以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加班(值班)误餐报销上限标准为每餐40元、30元不等。

  以下这些情况可以报销误餐补助:

  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

  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2019,已近尾声,体制内的小伙伴,你那里的加班补助落实了吗?是否还在无偿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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