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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市金湾区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13人公告

2015-11-24 10:03:2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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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珠海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残联〔2011〕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金湾区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13名,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金湾区残联统一安排。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和熟悉基层残疾人工作,具有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金湾区户籍;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低视力残疾和可进行正常交流的听力残疾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亲属界定范围详见本公告“七、其他事项”第(三)项);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的社会活动、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和流利的粤语表达能力,具有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体力、精力和能力;

  6、现任镇、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康复协调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和11月23日—11月26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考生统一到金湾区残联报名,地址:红旗镇环山路六角楼三楼;联系人及电话:高小姐,726413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在报名处领取),报名者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残疾人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4、以残疾人亲属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亲属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以及与残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村)开具并盖章);

  5、符合计生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区、镇或社区(村)计生部门出具)。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提交报名资料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带齐资料到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计算机操作(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上机操作考试形式进行,计算机操作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成绩确定,由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地点及时间由区残联另行电话通知。

  (四)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成绩×30% +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湾区残联和所在镇残联进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公示。在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jwdp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所在社区(村)、镇残联和区残联认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招聘公告中所指的亲属为: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本次招聘事宜,由金湾区残联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4138。

  点击下载>>>金湾区招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doc

  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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