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5年塔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50人公告

2015-11-24 10:11:10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京佳教育网站http://www.jingjia.org/

  为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全市社区工作整体水平,经2015年市委第二十次常委会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塔城市社区招录工作人员50名,其中杜别克街道11名(岗位代码1001),和平街道14名(岗位代码1002)、新城街道25名(岗位代码1003)。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塔城地区户籍;

  2、政治素质强,热爱社区党务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愿意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3、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5日后出生);

  5、性别条件:不限;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按笔试成绩,择优录取)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

  联 系 人:帕 玛

  联系电话:0901-6234562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

  3、笔试语种:汉语答题。

  4、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3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试情况,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笔试成绩的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公示笔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统一组织到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填写《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

  (五)递补

  笔试、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此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按月发放,月工资2734.34(含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每人每年发放取暖费1300元,年底考核合格发放13个月奖金1000元,每月发放业绩考核奖励资金100元。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按照社区聘用干部管理模式管理,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与杜别克街道、和平街道、新城街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塔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9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