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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16)

2016-08-24 11:16:4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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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王某于某日晚在一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提包,内有3000元人民币。在已查明的本案下列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

  A.王某今年23 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B.王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C.王某特意选择了夜晚和僻静胡同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作案

  D.王某已经实施了抢夺行为,且抢夺的财物数额达到3000 元人民币

  2.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3.关于平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平等是历史的范畴

  B.人人平等这一观念的确立是因为宗教的兴起和不断的传播

  C.平等是人和人的对等对待的社会关系

  D.平等要求采取一视同仁的普遍原则,反对区别对待

  4.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写到,妇女们应该在家中劳动,永远不要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难道世界上还有比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母亲更感人、更让人尊敬的吗?这表明卢梭反对妇女(  )

  A.争取人身自由权

  B.获得劳动权

  C.拥有教育权

  D.享有政治参与权

  5.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  )。

  A.改变

  B.发回

  C.改变或者撤销

  D.撤销[page]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所有的犯罪构成都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三个要素。C选项属于环境因素,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故正确答案为C。

  2. B

  【解析】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故正确答案为B。

  3. D

  【解析】D项说法过于,平等并非采取的一视同仁,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平等权表达的是权利主体在法律所限定的范围内的平等。范围的限定决定了这种平等是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相对性的理解:

  一是现实权利的平等是相对的——法所确定的平等权是一种形式表达上的平等,而不就等于实际平等,或权利实现结果上的公平。究其原因在于,个体本身在能力(素质及其所拥有的实现权利的条件)上,以及社会对权利和义务及其保障在分配上存在着差异。

  二是其他基本权利的享有是相对的——就对那些可以在条件被限制或剥夺的权利(如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财产权等),以及因群体类别不同(如一般群体与特殊群体)而生的不同权利的享有而言,公民之间的平等是相对的。如,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与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政治领域中所享有的权利就不可能是平等的。

  故正确答案为D。

  4.D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常识。题目看起来有些难度,其实通过参照选项分析,主要问“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种权利。A选项是人身自由,题中没有体现,B选项是获得劳动权,卢梭不是反对妇女劳动,与题意恰恰相反,C选项题中没有涉及到。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项重要权利即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题“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很明显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权利,所以选D。

  5.C

  【解析】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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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 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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