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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联考申论热点:领导干部破坏环境将终身追责

2015-06-19 14:36:0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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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问题阐述】

  一、“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怎样才算“严重破坏”,在界定上不好明确划定范围。

  二、追责又由谁来具体启动,目前尚没有明确说法。如果没有部门或人员来具体负责追责的问题,则很难具体实施。

  三、很多环境污染都有长期性、隐蔽性,加上领导干部任期普遍比较短,有时候真的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一届领导干部任期内污染的,或者说,哪一届领导干部责任更重些,责任如何明确和分摊,这些琐碎而又必不可少的细节,需要先有能“明确到人”的规则和安排。

  不可量化,能见度低。环保和治污之所以在地方工作中屡被边缘化,原因就在于这个工作不可量化、能见度低,不能在周期内兑现为地方发展成绩和地方官员政绩,从政府机构到施政者都缺乏做这件事的动力。

  四、必须指出,高层的方略要转化为地方的行动,仍然需要逐级落实与必要的“不落实”责任追究。不久前,李克强总理严斥“处长把关”耽误政策,批评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

  【对策分析】

  一、需要出台刚性、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细则,以及强有力配套制度,以保证生态责任终身制有强大的威慑力和可行性。

  二、加强法制和大众监督。法制监督和大众监督再大大环保绩效的“能见度”,以环保为政绩的治理观念就有望产生——一旦这个冲动有了,环保执法会自然硬气起来,其他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也会更加顺理成章。这个意见能将碳排放量、PM2.5浓度、一类水质比例这些细小却重要的规则带入地方发展的测评,带入地方主政者的政绩观。先有政绩观的“绿色化”,才有经济社会发展全程的绿色化。

  三、建立约束领导干部的机制。某些政策尚且被耽搁,“建立”约束领导干部的机制,“底下人”会不会更试图“慢慢来”?尤其是,如果某地主政的领导此前在别的地方留下过“污染尾巴”,难免会千方百计抵触、干扰终身追责。此时,显然需要上层的审计与介入。若全由上层集中考核与问责,工作量与效率将是个严峻问题。所以,落实好的初衷与目标并不容易。必须建立约束领导干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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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领导干部 申论热点 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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