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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化解临时工违规执法丑闻重在守法

2013-06-07 18:10:4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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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5月31日,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监控视频显示,有城管队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商户称,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该视频被曝光后,“@延安公安”发布微博称,当地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回应称,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新闻分析】

  对于临时工现象早已屡见不鲜,每次相关社会事件发生以后,总会有一些临时工人员出现,面对丑闻,主管部门本应该缜密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这本应该是相关部门正常的思维逻辑,但是政府部门长期以来形成的“捂”、“维稳”的心态,使得相关部门急于在丑闻面前撇清自己,临时工违规执法,解聘临时工,无疑是最安全、最高效的“灭火”方法,而公众对事件调查结果的解读也并非顺从于政府设定的逻辑。

  从深层次看,临时工执法是法律权威之伤,是现实和法理的错位。临时工执法法理层面的合法性早已不存在,可现实总能找到存在的理由,其不外乎“正规编制少,工作任务量大,人员配备不足”,可问题的根源是法理不能一次次向现实妥协。6月1日,广州省正式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相关对策】

  第一、遵守行政伦理。从现实角度讲,某些单位在聘任辅助人员固然有苦衷,但是无条件的遵守法律、确定行的执法授权和极高的公众监督,都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道理,是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要求,法律不容许讨价还价,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在此之上,具体执法部门才可以寻找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

  第二、遵守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对于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即便有的领域暂时离不开临聘人员,需要时间过渡,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不能做,也必须限定得一目了然,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法律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规范权力运行的。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成为依法执法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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