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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军转、现役和文职会有哪些影响?

2019-03-28 15:44:2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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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自2019年6月1 日开始施行。出台这个规定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建立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今天的第二篇推送。

  1.

  所谓职级,是与公务员领导职务并行的等级序列,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简单类比一下,这个职级有点像五六十年代搞过的干部行政级别,或者像我们现行的军衔。也就是说,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通过条件实现职级晋升,从而有效缓解许多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受编制和资历限制,职务长期原地踏步而既影响切身利益又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以综合管理类为例,公务员职级序列具体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等。

  下面的这个表格,相对清楚地显示了部队职级与公务员职级的对比和对应情况:

  至于其他内容,我们多数人只需要知道:公务员的职级既受领导职务的限制,也受所在单位的架构和编制限制;各职级公务员的数量是有比例要求的,并不是年限到了就可以晋升,但总体比例还算乐观;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是有条件的,除了素质方面合格,主要是依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综合因素,但一般情况下,达到年限之后通常都会有晋升机会。较低职级公务员的任职年限基本为2年以上。

  2.

  接下来到了划重点的时候:这一规定对军转安置会有哪些影响?

  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好处是军转安置可以不再降职安排,不利可能是不安排实职成为通常做法并合法化。

  在《规定》之中,关于如何确定职级是这样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之所以用了“有关规定”这么模糊的表述,原因在于其实“有关规定”也并不明确,特别是与之密切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还没有正式颁布。这个法律将来应该是军转安置工作参照和遵循的基本法。

  既然职务与职级可以并行,结合传说中的“军转干部可以带编安置”,详见:军转干部带编安置呼之欲出,降职安置或将从此成为历史。那么军转干部在安置时涉及到确定职级,也即“首次确定职级”,理论上当然可以比照退役时的部队职级进行套转,而且因为是“带编安置”的,也可以不受接收单位的相关职级的最高职级、以及比例的限制,于是大概率可以实现“对等套转”,让军转干部“降职安置”彻底成为历史。

  不过,也正因为职务与职级可以并行,而解决了职级也基本保证了军转干部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所以不排除未来在实际操作当中,接收单位不“必须”为军转干部安排相应的实职也即领导职务,甚至会成为一种普遍做法。一心想去地方谋个一官半职的需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了。

  但是反过来,可能更有效地保证了那些优秀领导干部的安置,因为“必须”安置领导职务的数量减少了。这对于进一步稳定军队领导干部队伍、增加正向激励显然具有正面意义,也与传说中的“安置门槛”、“实行军队向地方推荐优秀领导干部”的指向相吻合。

  3.

  另一个可能受到影响的是社招文职人员队伍。因为现行社招文职的政策特别是职级和待遇这块,主要是比照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可能不受公务员政策的影响。

  例如文职人员的管理岗,其职级确定,目前是参照公务员当中的领导职务来确定的,如从低到高依次有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局、正局等等,实际上并没有严格区分领导职务和职级,是囫囵吞枣一起走的。但是,现在公务员已经有了可以并行的职级,社招文职怎么办?

  希望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拥有更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这是人之常情。老实说我们现在的配套政策还并不完善,特别是缺乏一套稳定的晋升体系,目前还是在凭借相对地方较高的薪酬在吸引人进来。一旦进来之后稳定下来,开始期望更好的职业发展,并且随着政策导向更向基层作战单位倾斜而拉开收入的差距,这种对晋升空间的需求或者说矛盾就会凸显出来。

  有一部分大学生之所以报考军队文职人员,是因为公务员不好考并且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窄,倒不如选择军队文职较稳定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工资待遇;现在由于职务与职级并行使得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窄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那么军队文职人员是否还具有现在这样的吸引力?

  然而文职人员若也采取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晋升方式,又谈何容易?倒是可以参照地方公务员对人员进行分类,分别制定定期晋升职级的政策,可是接着就会面临以下问题:那些从现役转改而来的委任制文职怎么办?他们对岗位职务的依赖度既高,大多数又因职级偏高而很难有再大,毕竟不像社招文职年轻职务低好安排嘛!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再一个,若文职人员都能有一套健全的定期晋升体系了,让那些三十多岁的现役副连、正连怎么办?情何以堪?毕竟他们才是战斗力的真正主体!

  4.

  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对现役人员的思想稳定也是有潜在影响的。

  我们看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实际上对于一个基层公务员来说,若不犯大的错误,顺调甚至是“躺调”一级主任科员是一件大概率的事情。大学毕业之后考入公务员,比如说从二级科员干起,2年之后就可以稳调一级科员,10年之后差不多就可以晋升到一级主任科员,虽然有编制比例的限制,但以市一级机关为例,规定“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这个比例还是相当乐观的。即使是更高的职级,基本上也存在只要有退休的腾出编制或者放松比例的机会,理论上就有可能及时得到补位晋升。

  更不要说对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新入公务员,许多地方现在是直接高定副科的,优势就更为明显。

  而我们现役军官,若同期考入军校,毕业10年之后大概多数在副营、正营这个职级上,这还是乐观估计,实际上三十多岁的连职也大有人在;这些人转业到地方之后会被确定为什么职级呢?依现行做法,差不多多数是安排科员。这么看来,差距就相当大了,而且后面也很难赶上。同样都是奋斗,而且在部队是条件更为艰苦的奋斗,结果的差异却如此明显,又怎能体现公平和国家对为国尽忠者的褒奖呢?怎能不会令现役军官产生后顾之忧、抱怨“白奋斗那么多年”呢?

  若不深化改革,及时完善调整政策,使得现役军官在部队有更广阔更光明的发展空间,使得军官转业退役后得到更公平更有尊严的保障,并使得职业化比二次就业拥有更美好的发展前景、产生比较优势,则其对现役军官思想稳定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5.

  要解决这些问题,无非是拓宽前路,铺好后路。

  今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可以看到新年伊始就大政、新政频出,这是一个可喜的发展大势。

  由于一些大政、新政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而立法是需要充足的准备和必要的程序的,因此有些时候我们可能总感觉“步子还不够快”,对此要给予充分理解,特别是要抱以充分的信任与信心。军改的具体举措,也会参考地方公务员政策的改革、并充分考虑到军队的特殊性的,原则上只能比地方更有吸引力。

  在我们可以自己决定和解决的范围内,步子还是快而稳健的。特别是在基层官兵待遇方面,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关于探亲休假的补充规定,再次伙食费标准,这两天更还有大家热议的探亲路费,给了许多人意外惊喜。这就是一种导向,体现出更向基层倾斜、甚至“闷声发财”的趋势,未来这种“惊喜”,更可能会连绵不断。

  但对大家最关心的、也是所有机制之中最根本最关键的晋升和退出机制,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在稳妥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一些,早日给大家吃下这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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