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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区水务局事业单位2017招聘面试公告

2017-06-14 11:16:5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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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江岸区建设局、区水务局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6月21日  (周三)
上午7:30报到
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区水务局 区排水管理站 3033 工作人员
3034 科员
区建设局 区建筑管理站 3039 综合管理
3040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
区建设局 区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3041 工程管理人员
3042 科员

  二、面试组织形式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缺一不可)于考试当天7:30到候考室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进行面试。

  4.听分。面试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位置候分,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隔位返场听分,在面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

  四、成绩计算与公布

  1.结构化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

  2.当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一楼张贴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5.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6.请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招聘办联系,电话: 027--82739300 ;027--59512513。

  江岸区建设局、区水务局

  2017年6月13日

文章关键词: 江岸区 水务局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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