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京佳教育网站(http://www.jingjia.org/)
张浦镇2016年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张浦城市管理,城市品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4名(职位代码:E01),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对象
1、张浦镇户籍
2、年龄:22周岁及以上(1994年 7月9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 9日后出生)
3、性别:男性
4、学历:高中(含)及以上
5、身高:170CM以上
二、报考要求
报考执法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9。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的和张浦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集体企业、行政村和社区在职的及1年内离职人员;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9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张浦镇人力资源教育训练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报名表(可至张浦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网址为:www.zhangpu-ks.gov.cn)、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个人专业技能及业绩、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加分(限张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2.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考试流程
(1)开考比例: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复习教材。
(3)体能测试:1000米。
笔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语言表达能力。根据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30%确定成绩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加分:面试人选符合下列条件的,实行加分,最高限加4分。加分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①中共党员加2分;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大专学历加1分(就高一次计算);
③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优秀士兵加1分(就高一次计算);
④持B1及以上驾照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者加1分;
⑤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加2分(限张浦籍)
(6)总成绩:面试结束,按照理论考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的方式确定总成绩。
4.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高分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并公示。因政审不合格、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高分者)。
6.培训录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进行统配,如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的岗位培训由录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并将培训情况报组织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我镇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36697079、57445868、36803253、57441539
监督电话:57441537
六、本简章由张浦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张浦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 7月1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