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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远安县人社局2017招聘人社协理员10人

2017-07-12 10:47:1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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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乡镇人社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湖北宜昌远安县人社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社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招聘人社协理员10名。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能吃苦耐劳,愿意服从安排;

  4、本岗位原则上限远安县户籍,如非远安县户籍,配偶一方已在远安工作的也可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 月11 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17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远安县人社局510办公室(联系人:董筱涵,电话:0717-381245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据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报名应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报《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等。配偶一方在远安工作的需配偶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四)资格审查

  7 月17 日下午5:00,由远安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县纪工委负责指导和监督。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电话通知到远安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实践操作、面试和考察。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实践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确定,即:总成绩=实践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20%。

  1.实践操作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实践操作主要考察考生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实践操作成绩在远安县人社局网站公告。实践操作能力成绩按照1:3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参与实践操作人员不足1:3时,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且参与实践操作人员均参与下一轮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远安县人社局网站公告。面试成绩按照1:2进入下一轮考察环节。面试人员不足1:2时,所有人员参与考察环节。

  3、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德、才、勤、能、绩进行打分。

  综合成绩将在远安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远安县人社局网站公布,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远安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安排岗位。

  七、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律按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期内按照公益岗位落实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由远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文章关键词: 人社 远安县 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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