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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井:落实群众"四权"加强干部监督

2014-06-29 08:38:4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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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吉林省龙井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多措并举,有效落实群众“四权”,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为选贤任能提供重要保障。

  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作为干部监督的前提。建立组织工作开放日制度,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召开组织工作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情权。邀请各级干部代表、退休干部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社区干部、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等参加开放日,同时向社会各界通报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情况,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把落实群众的参与权,作为干部监督的中心环节。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把握参与人员范围和比例,扩大基层参与面,充分保证群众参加推荐的人数及代表性。扩大考察谈话范围。不仅听取干部所在单位人员的意见,同时注重听取相关部门、所在社区群众的反映,综合来自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情况,对干部作出比较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扩大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两年来,先后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举措,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途径,累计有300多人(次)参与,公选干部15名,让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他们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成效。

  把落实群众的选择权,作为干部监督的关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契合发展要求、体现民族团结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要求。通过“任职考察、常规考核、年度考核及社会评议”四位一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评价机制,对考察对象综合定性,把群众的真实要求和干部的实际情况反映上来。

  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把落实群众的监督权作为干部监督的保证。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的相互联系,“全天候”地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让群众看到监督的效果。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成立了由106名“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网上留言信箱和举报热线,加大社会监管力度,构筑群众监督平台,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吉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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